二、县域管理的逆境导致群体性事件频发
(一)有限的“可操作资源”与无限的“经济的成长指标”的逆境
(二)有限“财权”与无限“事权”的逆境
(四)“一票反对”的压力型体制的逆境
在中央与处所的权力干系上,政治上是集权,行政上是分权。也就是说,一方面中央当局对海内的任何事务都有抉择权,但因为没有独立的执行机构,抉择的事务要靠处所当局来执行。另一方面,处所当局在政治上固然没有抉择权,其权力基原来自于中央,但处所当局有实际的执行权力。两者形成了中央在行政上依附处所,处地址政治上依附中央的干系。这种干系减弱了中央与处所当局的监控,但未能强化后者对处所公众的责任机制。这种干系存在于各层级政权,以县域当局更为明明。一方面,县域当局老是诉苦本身做不了主,所有工作都要请示上级当局,权力下放不足;另一方面却在其统领范畴内运用本身把握的权力,侵占农夫地皮,强拆住民住房,对上访群众采纳犯科手段,这就是县政运作的权力悖论现象。
一、县域当局管理的逆境
县域当局作为国度最下层的政权,很多事情诸如打算生育、社会治安、税费征收等都是上级当局划定的可以实行“一票反对”的硬任务;一旦呈现上述问题,在本身统领范畴内负全部责任。因此,维系这张懦弱的“责任书”成了当局部分的第一要务;想方设礼貌避风险寻求临时的不变成为大大都组织的动作思想导向;宽大干部严格遵守着“不变名列前茅”的目的,不吝投入庞大的人力和财力。正因为如此,下层当局这些问题显得出格敏感,他们采纳一切手段想要把问题抹杀住,因为一旦出了问题,所有的政绩都将化为灰烬。而动用警力、暴力法律就成了他们最“简朴、有效”的要领。殊不知,采纳一味打压的手段,有大概临时节制住排场,掩盖问题,但更有大概激化抵牾。
(一)一味强调经济指标的完成,引起好处失衡,抵牾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原质料”
(节选)
县域官员所谓的“政绩”,以是否到达经济成长指标为尺度,囿于自身好处最大化的思量,“刚强地以当地经济成长为中心,刚强地以效率优先为重”成为其一定选择。而一些县域官员单方面地将“家产化”作为成长内地经济的最主要动力,将“招商引资”与“地皮开拓”作为主要手段,由此带来的是肆意侵占农夫地皮、强拆住民住房、情况的污染、生态的粉碎和资源的耗竭,严重损害了宽大公众的好处。当企业主与公众产生好处斗嘴时,当局很容易倒向“成本”一边,维护既得好处团体好处,强化了成本的强势职位,却造成了对普通公众的“相对剥夺”,形成“强势群体更强、弱势群体更弱”的排场,加剧了贫富差距和南北极分化。譬喻贵州瓮安,由于矿山资源的开采,经济成长迅速,但成长布局严重失衡,积聚问题许多,出格是以牺牲情况、资源和群众好处为价钱的财富在不绝成长,公众意见很大,最终导致震惊全国的“瓮安事件”的发作。“民怨”、“民愤”形成了群体性事件的“原质料”。
在我国,县域是毗连都市和村子的桥梁,其县政也是处所管理以及权力运作和政策实施的交汇点,同时又是直接面临公众的处所决定中心。县域当局管理的优劣,直接干系到宽大公众的现实好处。另外,县域又是处所管理中最为懦弱的区域。县政是县域社会好处的会合反应,也是县域社会抵牾的集聚点,直接干系随处所管理的成败,也往往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多发部位。连年来,我们不难发明,我国大部门群体性事件都产生在县域,从贵州瓮安事件、重庆万州事件、湖北石首事件再到2012年产生的什邡事件和启东事件等等,相较其他区域,县域群体性事件暴力水平、影响力与粉碎力更大。这些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外貌上看,是由于好处失衡与好处表达机制的不完善导致的公众维权事件,但更深条理的原因是由于县域当局的管理逆境。
在我国,无论是中央或处所都把成长经济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切为了经济的快速成长”成为各级当局的宣传标语。县域作为成长经济的主要包袱者,从中央到省市再到县,经济成长的任务被逐级解析到各个县域;从“标语”转化成了硬性的成长指标,并成为查核县级官员的最重要指标。经济成长的硬性指标也就转化成了影响县域当局官员“仕途”的“政绩”。但实际上,县域可操作的资源很是稀缺,尤其是中西部欠发家地域,缺乏经济快速成长的基本和动力。大大都县域将成长经济的着眼点和主要精神放在成长家产化、城镇化上,越是落伍的县域越急切成长家产。因为缺乏区位、资源等优势,其招商政策也就越发优惠,甚至可以粉碎情况,不交任何税收。一些县域当局采纳简朴的强制性手段,通过粉碎生态情况、出卖地皮等来调换所谓的“政绩”,以得到上级青睐和升迁的时机。
然而,在整个行政体系中,只有县域是直接与公众打交道的,而上级政权只是监视实施,也就是说,只有县域才有大概直接缔造政绩,而上级的政绩则依赖于县级政绩的依次通报。县域无法告竣经济成长指标,上级当局也会受到连累,所以上级对县级的监视具有范围性。好比:县域当局之所以可以回收强制法律来征收农夫地皮,实际上背后有上级率领的默许。
(三)有限的“事物抉择权”与无限的“事物执行权”的逆境
1994年我国实行了分税制改良,财权上移、事权下移。在县级财务方面,凭据现行的中央处所分税体制,税收分成的75%归中央财务,县域最多只能获得25%。县域当局没有自主征收税费的权力,一切由中央、省节制。这样导致县域财务的收入管道很是狭窄,尤其在经济欠发家的西部地域,财务压力很是大。而“事权”的下移使县域当局的职能越来越多,县域当局需要更多的财务支出举办职能打点。中央党校曾针对一千多名县委书记作过观测,92%的县委书记认为,县域当局的财权和事权差池等,有钱有权的部分都上收了,费钱难办的事都下放了。财务本领的限制和当局职能的扩张导致县域当局不得不思量更多的“生财之道”,来和缓财务出入上的庞大差距,维持其各个机构运转的各项开支。这就在客观上使得县域一定会与民争利。以“地皮财务”为例,某些县域当局通过地皮开拓和转让来寻求更多的财务收入,不吝动用暴力手段来强占农夫和住民的地皮和衡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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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库:管理学 时间:2016-10-1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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