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条件下车辆基地(包括车辆段、停车场)资源共享目的是通过线网统筹建设,并借助系统资源优化手段,合理布局车辆基地与建设规模,在实现不同制式下安全生产与运营的同时,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重复建设,最大程度地发挥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综合优势。在满足车辆检修维保的功能需要的同时,节省投资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车辆基地的资源共享包括车辆架大修资源共享、段场共址资源共享、车辆定修资源共享、综合维修中心资源共享、培训中心资源共享、物资总库资源共享、专用设备资源共享等,以下将对这几种类型具体阐述。
1.1 车辆大架修资源共享
线网车辆架大修资源共享应遵循下列原则:
(1)线网中相同车型的车辆架大修宜相对集中设置,以提高架大修设备和设施的利用率,节省占地和投资。
(2)车辆段的架大修规模,应以承担线网资源共享线路的远期计划配属车辆数量进行控制,并宜适当预留架大修规模的扩建余地,以适应因原规划共享线路的调整而引起架大修规模变化的需要。
目前,国内外城市轨道架大修一般采用两种制度,即大修、段修分修制和大修、段修合修制。
分修制是指在线网中修建车辆架大修基地,承担车辆大修、架修、定修及日常的车辆养护及检查。
分修制的缺陷主要如下:
(1)线网内部的各线路间需设置联络通道,并考虑车辆信号、供电系统、车体界限等方面的兼容问题。
(2)特定时间段内存在较大规模与数量的车辆取送与调配,可能会一定程度的影响线路正常的养护维修工作。
(3)车辆段建设的同时配套建设架大修基地,若线网尚未形成足够规模,则基地内修车任务量必然不足。
但分修制也有其优点:
(1)可以实行专业化生产,设备负荷与利用率较高,有利于提高修车质量。
(2)可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土地及人力资源浪费,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并提高经济效益。
合修制一般是对线网中的每一线路单独设置车辆段,承担该线路车辆的定修、架修和大修工作。采用合修制可相应减少联络线的设置,降低或避免受信号制式不同的影响;但对设备投资要求较高,设备的利用率较低,且土地面积占用较大。
因此在整个轨道交通线网建设时,可统筹城市近期实际的线网建设规模与中远期的发展规划合理选择车辆基地类型与架大修方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因发展较早,线网建设规模较大且相对成熟而适合采用分修制,其他大部分城市的线网规划长度一般≤300 km,适合采用合修制。建议采用“车辆大架修基地合设,按线路设定修厂、同类部件集中修”的检修模式,具体建设中可综合考虑下述原则:
(1)按车型分别设置线网车辆大架修基地。结合国内外地铁建设与运营经验,大架修基地规模宜:
—按3列位考虑(不宜超过5列位);
—承担线路3条(不宜超过4条);
—承担线路长度宜在110~150 km之间。
(2)尽量避免和减少跨线取送,且取送走行距离尽量短。
(3)选址和布局应兼顾各线路建设的时序,既要满足线网近、远期车辆检修的需要,同时要适当考虑部分线路建设时序变化带来的影响。
(4)考虑到部分部件的体积相对较小、运输较为方便等因素,结合大架修基地建设的同时,配套建设专业性、集中性的线网轮对轮轴大修中心、牵引电机检修中心、空调机组检修中心、制动系统检修中心、车钩检修中心、电子系统检修中心及其他零部件检修中心,实现同类部件的集中修。
1.2 段场共址资源共享
段场合建资源共享是指把不同线路的车辆基地通过线网规划有计划、有目的的予以共址合建,并在段场内建设地面联络线实现线路间联通,从而实现车辆基地运用与工艺设备资源共享(包括:车辆调头、试车线、洗车线、信号、办公生活等设施),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并节约投资。(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