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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理学视角看情境主义与美德伦理学之争

毕业论文库:心理学 时间:2016-10-23 点击:

     摘要 心理学的发展脉络与美德在伦理学中的发展脉络相似,情境主义基于心理学的实证研究结果对美德的实在性发起挑战,引入心理学的视角重新审视情境主义与美德伦理学的争执,心理学中“人—情境之争”的解决之道能给情境主义与美德伦理学的争论以启示。
  关键词 情境主义;美德;心理学;人—情境之争当美德伦理学家大张旗鼓地批判了功利主义
  和义务论伦理学之后,美德伦理学得到了强势复苏,它也重新在伦理学中占据了一席之地。而情境主义在美德伦理学复苏之时向其发起挑战,直接质疑美德的实在性。于是情境主义与美德伦理学便展开了争论,时至今日这场争论已不如本世纪初的头几年那般激烈,但结果仍未有定论。本文试图从心理学的视角重新审视这场争论,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一、为什么要采用心理学的视角?
  伊丽莎白·安斯库姆(Elizabeth Anscombe)于1958年发表了《现代道德哲学》(Modern MoralPhilosophy)一文,以此宣布美德伦理学对以功利主义和义务论伦理学为代表的现代道德哲学的批判。在此文的开篇中,安斯库姆便写到“我将首先陈述一下我在本文章所提出的三个论点,以此开始我的论文。第一个是,从事道德哲学在目前看来对我们而言是不合算的;除非我们拥有一种令人满意的心理哲学———而这正是我们明显欠缺的东
  西———这一工作无论如何应当被放在一边。第二个是,如果在心理上可能的话,义务与责任———亦即道德义务与道德责任———以及道德上的对错之事,对应当的道德意思的概念应当被抛弃……”①无可否认,美德伦理学较之于功利主义和义务论伦理学更加强调人类心理和心理学的重要性,而且它也通常以此来批评其竞争者。譬如,迈克尔·斯托克(Michael Stocker)认为,现代道德理论提供的道德辩护必然会牺牲我们好的生活,使我们爱和友谊的动机与行为的理由之间产生一种精神分裂②。
  不难发现,无论斯托克的论证还是其使用的概念都在使用心理学,同时表现出对人类内心体验和过程的强调。由于摒弃了规范、义务、责任这样的概念,美德伦理学削弱了功利主义和义务论的冷酷,代之以一种更加温暖的形象。而这种温暖便体现于对人类心理的关注,尤其是对人甚至是对每个个体的人格、动机以及情感的强调。
  不过在美德伦理学复兴之时,情境主义(situationism)伦理学向它发起了挑战,有趣的是,这一
  挑战同样是以心理学为基础。情境主义的领军人物之一约翰·多里斯(John Doris)在其标志性著作《缺乏品德》(Lack of Character)一书的前言中就这样写道,“我开始怀疑,这些现代心理学的误导性概念会产生出有问题的伦理学概念,我写此书便是希望更好地研究心理学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研究伦理学……让人们正确地思考或至少是部分正确地思考品德和伦理学需要认真地审视心理学和哲学中的那些微妙的问题”③。在情境主义者看来,美德伦理学的问题在于不自觉地错误运用了心理学的概念和观念,而他们试图以当代心理学的实证研究结果反驳美德的实证性。因此,这场争论的双方都强调心理学的重要性,而情境主义抛出的问题更是直接站在心理学的实证研究结果之上,但情境主义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双方虽然都强调心理学,但双方均没有跳出伦理学的领域,因而在探讨这一伦理问题时引入一个第三方的心理学视角是有必要的。
  由于对人类内在心理的强调,美德伦理学是一种“以行为主体为中心”(agent-centered)的伦理学,而不是“以行为为中心”(act-centered)的伦理学④。因此,从伦理学发展之初的古希腊伦理学家(如亚里士多德)到现代西方伦理学再到美德伦理学的这次复兴,伦理学似乎经历了从对人类内部心理的关注到对外部行为的关注,再到对内部心理的关注这样一个循环过程。而这一过程也发生于心理学中,科学心理学的奠基人维尔海姆·冯特
  (Wilhelm Wundt)和他的结构主义心理学直至哲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和他的功能主义心理学都没有过多纠缠于行为,他们只是分析意识的结构和功能,探求心理现象的规律。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心理学同样将目光放在了意识和自我这样的心理过程上。可以说早期的心理学关注的就是内部的心理历程,这一传统直到年轻的约翰·华生(John B.Watson)20世纪初发表了他的行为主义宣言而告终,华生认为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不应该是意识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而应该是可以科学测量的行为⑤。行为主义由于其对自然科学的高度向往以及对科学实验方法的极力主张,在心理学中引起了很大反响。行为主义对行为的强调直接影响了心理学家的思维和研究范式,他们不再考虑人类的内部心理过程,而是直接观察人类行为,将外显的行为就等同于人类的心理。这一观点至今仍有残留的痕迹,大多数心理学导论式教科书仍然将“心理过程与行为”同样作为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虽然之后人本主义心理学反对它的基本观点,但真正对行为主义造成冲击的是心理学的认知革命(cognitive revolution)⑥。认知心理学通过精巧的实验技术以及反应时等测量方法使行为之前的心理过程得以展现在我们面前。
  认知心理学当然也观察行为,但是它所观察的行为是为了推测心理过程,通过行为指标来反映心理过程,因此,这个时候行为就变成了一个第二位的概念,而人的内在心理活动又重新得到心理学家们的关注。在认知革命之后,心理学虽然又历经情感革命、文化革命甚至是神经科学革命这样的范式转换,但对心理过程的关注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所以在伦理学中从对内在心理因素的关注到对外在行为的青睐,再到重新开始关注内在心理因素这一过程和心理学的发展在脉络上是一致的。
  诚然,心理学诞生的时间要远远晚于伦理学,
  但心理学虽然只有短暂的历史,但却有着长久的过去,与伦理学相同,心理学同样与哲学关系密切。
  而心理学这种关注点从内到外再到内的过程,也要远远快于伦理学,这表明心理学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积累的经验足以为伦理学中同样性质的问题的解决提供某些帮助。情境主义与美德伦理学的争论便是其中之一。
  二、情境主义与美德伦理学的争论
  情境主义首先对美德伦理学发出了挑战,而在
  整个交锋中充斥着心理学的实验证据和伦理学的哲学思考之间的对立。在情境主义看来,美德伦理学错误使用的那个心理学概念就是“特质”。所谓特质,就是一种表现出跨情境和跨时间稳定性的个体差异变量。这表明具有某种特质的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应当会表现出行为上的一致性。而美德无疑是特质这一概念的杰出代表。因为美德概念同样意在表明它才是先于道德行为而存在的,抑或说它是可以决定道德行为的。情境主义者认为,实际上特质这个概念就是虚幻的,而特质概念之所以如此深入人心,则是因为:第一,我们通常高估了内部倾向对行为的作用;第二,我们通常低估了外部情境对行为的作用。情境主义者作如此论断的证据皆为心理学的实证研究结果。
  首先,情境主义以李·罗斯(Lee Ross)基本归因错误(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的研究来说明我们通常会高估行为的内部原因。罗斯发现,倾向于将行为的原因归因于内部,而不是外在情境,这是人类的固有倾向⑦。这一效应在西方心理学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共识。人们因为基本归因错误便建立起直觉上的内部原因,即特质。而实际上,心理学研究也发现,人们一旦具有了某种信念(如相信行为的原因大多是由于特质),他就会倾向于去证实它,寻找其佐证,而对与之相抵触的证据偏见性地给予不对等的关注,证实偏向(conformationbias)也是一种普遍化的人类固有倾向⑧。即使一个人怀有对自己消极的看法,他都不会首先倾向于关注那些能够提升自己的积极信息,而还是去寻求那些能够确诊自己自我概念的消极信息⑨。
  同时,除了倾向于证实自己的信念,人们甚至会相信自己的信念为大多数人所共有,表现出一种虚假一致性偏向(False consensus bias)。心理学研究证明,通常情况下,人们会高估其他人和自己持有同一信念的比例⑩。因此这些人类认知上的偏向,导致我们将只存在于直觉上的特质作为了一种具有实在性的心理学概念。
  其次,情境主义使用各种社会心理学的实验作
  为论据证明外在情境对于人类行为的巨大影响。这些实验皆表明,对情境的操纵能够影响道德行为的结果瑏瑡。譬如,在强情境中,斯坦利·米尔格拉姆(Stanly Milgram)作为权威要求人们对一个做错了题目的女学生进行电击惩罚,电击的强度依次增大,而女学生的表情与叫喊变得越来越惨,在实验者的不断要求之下,虽然大多数人清楚地知道多少伏的电压是人所不能承受的,但在强大的情境下,他们大多选择了服从并对女学生施加了足以使之丧命的电压瑏瑢。又如,在弱情境中,艾森(AliceIsen)和勒温(Paula Levin)发现的“1毛钱效应”
  (the dime effect)现象。她们在城市商业区附近的一个电话亭开展了这项现场研究。每一位进入电话亭的人在打电话之前都会等待前一个人打完,而前面这个人是研究者假扮的,研究者打完电话从退币口取出零钱然后离开电话亭。这时进入电话亭的人会随机地面临两种情境之一,一种是退币口还留有1毛钱,另一种退币口没有钱。另一位研究者隔着玻璃在外面观察打电话的人的情况,只要在退币口有钱的情况下,这一毛钱被发现了,那么他就会被算作有效数据。等他们打完电话后,研究者马上走出去在他们前面故意将一堆文件掉落在地上。
  结果发现,得到了1毛钱的人有近9成的人会帮忙整理其文件;而没有得到1毛钱的人仅有1人提供了帮助瑏瑣。这些实验的共同点都表现在,无论是强大的情境改变还是微小的情境变化,人们之后的道德行为皆会随之变化。
  情境主义通过心理学的实验研究结果推理出
  美德概念实际上并不具有实在性。其逻辑是,如果行为通常是由特质或者是美德决定的,那么系统观察的结果就应该发现普遍的行为一致性;而系统观察并未发现普遍的行为一致性;则,行为通常不是由特质或者美德决定的瑏瑤。对于第二个前提来说,美德伦理学家基本认可,但也存在一些质疑。譬如仔细分析社会心理学的实验结果,在各种实验中虽然大多数人都受到了情境的影响,但是实际上仍然有少数人没有受到情境的影响而改变其行为,情境主义拿着统计上的大多数并对少数视而不见将之概括为普遍化的结论来抵制美德,这在逻辑上是以偏概全并且是推不出其系统观察并未发现普遍的行为一致性这一结论的瑏瑥。虽然有质疑,但对情境主义逻辑第二个前提的反驳还并不是那么主要。
  美德伦理学家的主要回应来自于对第一个前
  提的反驳。在这里,情境主义其实先预设了外显的可观察行为作为美德是否存在的一个前提,而美德伦理学家的主要攻击点皆在于此。具体来说,斯旺顿(Christine Swanton)认为,以在心理学实验结果上得出的行为缺乏跨情境一致性来反驳美德,实际上没有真正理解伦理学的美德概念,美德除了被动反应于行为,更应该包含道德情感和道德动机瑏瑦。
  同时,朱莉娅·安娜斯(Julia Annas)强调,亚里士多德式的美德概念也并不仅仅是类似情境主义式的被动反应,美德还应该包含实践推理的主动过程,她强调美德的理性特征瑏瑧。而无论是情感还是理性似乎在情境主义所认为的美德上并无体现。
  实际上,体现在实验中的大多数人受到情境压力而改变道德行为,少数人却抵抗了情境压力而得到了行为一致性这也与伦理学的美德观并无二致,因为伦理学家也认为有美德者只占少数,而实验反而证明了这一点瑏瑨。韦伯(Jonathan Webber)则认为,特质就是一种以特定强度对特定刺激以特定方式来进行特定反应的长期倾向性,心理学实验的结果也反映出了一种人们对抗情境的倾向性,这也是特质的一种瑏瑩。
  情境主义者接着给出了回应,这一回应中试图
  调和的倾向明显,而且特别针对了美德伦理学对其有关美德概念理解的批评。情境主义者此时后退了一步,暂时放弃特质概念,认为即使像美德伦理学家所说,美德不仅仅是特质,还包含着理性,那么这一理性也是由情境所决定的瑐瑠。情境主义认为,美德伦理学所谓的实践推理,也就是心理学所研究的推理过程,而人类推理过程实际上同样受制于情境。心理学对人类决策的研究发现,即使是只改变一点问题提问的方式,人们便会改变其解决问题的方法。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丹尼尔·卡尼曼
  (Daniel Kahneman)发现,当呈现给人们一个问题:
  某疾病的发作将导致600人死亡,现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采用A方案则200人将生还;采用B方案则有1/3的机会600人将生还,而有2/3的机会无人将生还。此时,大多数的人选择了A 方案。而若改变问法:采用A方案400人将死去;采用B方案则有1/3的机会无人死去,而有2/3的机会600人将死去。实际上两种问法一模一样,只是改了一下说法,但此时大多数的人却选择了B方案。这说明情境的改变也影响到了人们的推理瑐瑡。同样,情境主义者认为,不同情境之中人类经验和技能的迁移困难也突出了情境的巨大作用瑐瑢。再者,心理学中常用的启动效应(priming effect)也体现了情境对思维活动的决定性影响,譬如呈现了长城之后人们会更多地进行整体论思维,而在观看了白宫之后则会更倾向于分析型思维瑐瑣。 情境主义同样认为,如果用美德伦理学的逻辑,美德本来存在于少数人之中,那么美德理论在美德教育上的意义便显得微不足道。事实上心理学家早已发现,人格因素与基因的相关大概在
  0.4-0.5之间,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相关,说明人格始终有一部分生而决定,那么美德教育的意义和作用都将需要重新考虑。
  三、对争论的心理学审视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情境主义和美德伦理
  学双方争执的焦点最终都变成了对心理学或者是心理学概念的讨论。实际上我们可以说,情境主义的主要武器便是心理学的实证研究,而美德伦理学的主要回应方式则是一种哲学辩护。应该说,很多地方由于双方思维方式和擅长领域的不同,使得双方并没有站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对话。可以很明显地发现,情境主义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都与实验社会心理学并无二致,而美德伦理学则仍然是传统的哲学方式。二者一方强调自下而上的数据驱动的研究,一方强调纯粹的逻辑和哲学思辨,这势必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两方对结论归纳方式的理解上也并不相同。情境主义和实验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多采用统计方法,试图以最简单的数字来代表普遍的人类行为,而这一统计计算过程必然损失掉大量数据信息,其统计推论若使用不慎便常常会犯下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美德伦理学显然是看到了这一点,而情境主义似乎都并未将此当作一回事,也未对此批评进行回应。运用统计方法的科学研究者从来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他们似乎将重复研究的结果一致性作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而心理学研究不同于物理化学等纯粹自然科学研究,由于实验对象通常涉及社会中的人,其干扰变量相对而言会更多,偶未被重复的结果实则可能是由于其他的干扰变量所致。因此用某一未被重复的结果来说明情境主义的推理并不正确,这在美德伦理学家看来是逻辑正确的,而在情境主义看来则可能并无大碍。因此,美德伦理学家意图反驳情境主义的疑问,还应该从心理学入手,用心理学的证据来反驳情境主义方能使其信服。
  举例来说,情境主义认为正是基本归因错误导
  致了美德伦理家对美德这一内部特质的高估。而实际上,情境主义此时却没有完全引用基本归因错误的心理学研究。基本归因错误还至少决定于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事件的结果,其完整形式应该是,当作了一件坏事时,人们倾向于将之归因于外,而当作了一件好事时,人们倾向于将之归因于内,这是一种自我服务偏见(Self-serving bias)瑐瑤。
  第二个方面是文化,基本归因错误的结果是在西方个体主义文化下研究得到的结果,而在东方集体主义文化下,人们倾向于更多地归因于外瑐瑥。若美德伦理学进行如此辩护,则应更能为情境主义所
  接受。
  实际上情境主义对美德伦理学挑战的重点在
  于对特质这个概念的批判。而这场争论实则并不新鲜,它与心理学中曾经发生的“人—情境之争”
  (Person-Situation Debate)如出一辙。巧合的是,与美德伦理学的发展一样,人格心理学同样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中道衰落,而这次衰落的原因并非主要因为行为主义忽视心理因素,造成人格概念成为了无源之水,而在于社会心理学对情境的强调,使得人格的影响变得微弱。这其实与情境主义伦理学与美德伦理学的对峙在实质上是一样的。在心理学的早期阶段,人格心理学处于整个心理学甚至社会科学的核心地位瑐瑦。无论是文学、历史还是艺术、美学都沉浸在弗洛伊德等人构建的人格系统中,在20世纪上半叶,我们能够很轻松地寻找到人格心理学的痕迹。当然这种状况也与文化有关,如心理学家彭麦克(Michael Harris Bond)所说,心理学若出生在东方世界,也许最初引人关注的便应该是社会心理学。但经过多年的积淀,人格心理学并没有越来越让人信服,反而走向了没落,地位逐渐被社会心理学所取代。
  当时几乎所有人格心理学家都相信或者曾经
  相信人格特质就是坚如磐石般不可改变的。直到沃尔特·米歇尔(Walter Mischel)1968年著述了《人格评鉴》(Personality and Assessment)一书,主流人格心理学家赖以生存的特质舞台甚至在霎那间接近崩塌瑐瑧。此书虽冠以“人格”之名,但却行质疑“人格”之实。米歇尔对人格特质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这本书也挑起了人格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的论战。米歇尔的主要质疑集中于四点:第一,特质在预测行为上效用很低,其与行为的相关系数不超过0.3或者是0.4;第二,特质的稳定性只是语义相似性而并不是跨时间进行观察研究的结果,即人格的稳定性只存在于旁观者的直觉中,实际并不存在;第三,如果特质真有稳定性,那么这稳定性也应该归因于情境而非人格;第四,个体行为并非是跨情境一致的瑐瑨。情境主义对美德伦理学的批评与米歇尔和社会心理学家对特质的批评几乎一样,可以说是米歇尔等人启发了情境主义的挑战。 面对这样的质疑,人格心理学家也进行了一些回应。首先,他们认为相关0.3并不小,虽然0.3只能解释行为9%的变异,但是0.3却意味着当随机概率为50%的时候,特质对行为的预测力能达到65%,而这并不是特别小瑐瑩。其次,人格心理学家们用统计换算将旁观者效应实验以及米尔格拉姆的服从实验等经典社会心理学中的统计量换算成相关系数,发现情境与行为的相关也仅仅只在0.4左右,比特质大不了多少瑑瑠。第三,人格特质的稳定性并非只有一种,不同的特质在不同的稳定性上表现出不同的程度。如有可能某人的外向性跟自己原来相比确实提高了,但是由于整个人群的外向性都在提高,所以他的外向性程度在整个人群里的等级顺序仍然保持稳定。面对同样的挑战,人格心理学家的回应比美德伦理学更加具有心理学意味,他们甚至以强有力的证据表明情境所谓的强大影响力在数学上和特质差别不大。虽然更让人信服,但是人格心理学家当时的回答也和美德伦理学家一样充满着迫不得已的痕迹。他们甚至还从理论上辩驳了社会心理学家,认为特质、情境与行为的相关都不应该单独考虑,特质与情境的交互作用才是真实生活中的情况。具有某种特质的人他并不仅仅是被动地对情境作出反应,他们也会主动选择情境甚至是改造情境。这就像一个内向的人他不仅在和别人谈话时沉默寡言,他也会主动选择能够独处的环境甚至将自己的环境打造得不易于人际交往。但是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证数据上,人格心理学都只是证明了反对者对情境影响的看法过于夸大,他们并没有解决特质是否确实存在这一问题。美德伦理学同样面临着这一问题,他们被动地对情境主义的批评做出回应,但是证明情境主义的主张站不住脚与证明美德的实在性是两个问题。
  或者说只有证明了美德的实在性,美德伦理学才能真正站到这场争锋的制高点上。
  四、争论如何解决?
  情境主义与美德伦理学的争执至今没有结果,
  而“人—情境之争”早已落下帷幕。作为同样性质的争论,伦理学中的这场争论与心理学中曾经的争论在争论的核心上并没有区别。虽然学科并不相同,研究者们的思维和研究方式也并不相同, 但是伦理学中的情境主义者用了和几十年前社会心理学家同样的论点、逻辑甚至是论据。这提示我们伦理学中情境主义与美德伦理学争执的解决之道可能和心理学中“人—情境之争”的结果基本相同。
  在米歇尔提出疑议之后,虽然人格心理学家给
  出了有力的反驳,但社会心理学家对特质的质疑之声从未停止。心理学中的“人—情境之争”的真正结束是来自不同取向的人格特质研究的令人惊奇的达成了共识。词汇学取向的心理学家刘易斯·戈登伯格(Lewis Goldberg)运用因素分析基于语言学上的假设,得到了人格特质的大五模型(BigFive Model)瑑瑡;而理论取向的心理学家罗伯特·麦克雷(Robert McCrae)和保罗·科斯塔(Pual CostaJr.)用问卷方法,同样建构出了人格特质的五因素模型(Five Factor Model)瑑瑢;与此同时,原型取向的心理学家奥利弗·约翰(Oliver John)用专家评定方法也得出了同样的五个人格特质瑑瑣。为了方便记忆与追求形式上的美感,这五个因素被命名为“人格的海洋”(OCEAN),即:外向性(extraversion)、随和性(agreeableness)、尽责性(conscientiousness)、神经质(neuroticism)和开放性(openness)。正是这些实证研究使特质的实在性不再遭
  受怀疑,人格特质论也重新变得重要起来。
  美德伦理学有着诸多的伦理学思想,但却从未
  将之放到实证研究中去检验。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已然存在一份美德清单,但这份德目表从未得到数据的证实。或许这不符合伦理学家的思维,但为了驳斥对自己的攻击,美德伦理学家保持开放的态度去接受一些实验研究的经验成果作为自己的论据才是真正与情境主义站在了同一个立场上在对话。美德伦理学的思辨性辩护或许能批驳情境主义的正确性,但并不能够捍卫美德的实在性。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仍然应该遵循心理学的原则,用心理学的方法来进行一些实证考察。
  用心理学的方法来考察诸如伦理道德这样的哲学问题并不是不可能,实验哲学(Experimental Philosophy)作为一种哲学上的新思潮或者说新的运
  动已然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瑑瑤。同样,实验伦理学(Experimental Ethics)也正在西方学术界悄然兴起,它与哲学有关,因为它解释的是哲学中有关伦理学的问题;但它又与哲学和伦理学不同,因为它试图用心理学实验的方法来回答这些问题瑑瑥。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对意识、道德甚至自由意志等哲学问题的思考和回答是人们认识世界的重要任务和方式,是人们丰富的心理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
  而且,每个人在回答诸如“美德是什么?”这样的大问题时不需要经过特殊的训练,这在普通人看来都是普通常识的问题瑑瑦。而这些常识问题在心理学家和伦理学家看来却不应是常识,它会为伦理学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思路。
  因此,面对情境主义的挑战,美德伦理学家应
  该在哲学辩护的同时,重视心理学的实证研究。若以实证的方式得出令情境主义无可辩驳的数据结果,那么具有典型心理学思维方式的情境主义观点便可不攻自破。这一点,心理学家甚至做出过某些尝试,如克里斯托佛·彼得森(Christopher Peterson)和马丁·塞利格曼(Martin Seligman)在研究了众多哲学著作和伦理书籍后,找出了千百年来人类能够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六种跨文化的美德:即智慧与知识、勇气、仁慈、正义、节制和超越;对于如何达到这六种美德,彼得森和塞利格曼认为得找到适合自己的特征性强项(character strengths),知道自己的强项在哪,并在生活中加强它们,我们就能获得美德。塞利格曼认为,特征性强项就是一种心理特征,而且能带来积极的结果。为了帮助人们了解自己的强项所在,彼得森等人编制了强项调查问卷(VIA Strength Survey)。6种美德对应着24种特征性强项,而每个强项在优势调查问卷中有10道项目。实际上,这只是一种开拓性的研究,彼得森和塞利格曼的这6种美德也并非是基于数据得来。我们仍然需要一种自下而上且由数据驱动的研究结果,再整合美德伦理学家的理论探讨,以此来结束这场争论。
  在“人—情境之争”结束后,当初扛起反人格大旗的米歇尔自己却成为了一名人格心理学家,他也提出了自己的人格理论瑑瑧。这一趋势应该也反映在当今的情境主义者中,有学者已在情境主义和美德伦理学之中试图调和,提出了一种基于社会期许的美德理论,这一理论遵循了情境主义的原则,放弃了特质的概念,强调社会情境的作用,同时也重构了美德的概念,使美德伦理学家易于接受瑑瑨。当然,对特质这一概念的理解同样值得情境主义者思考,特质并不总是应当看成一个存在于人格中的行为反应器,它的存在同样可以通过认知、情感等心理过程得以表现瑑瑩。
  从心理学的视角来看,美德特别是道德人格研
  究已然形成了多种基本范式,最主要的是道德榜样研究,即研究道德榜样所具有的人格特征;以及道德原型研究,即人们认为一个具有美德的人他有哪些人格上的特征。一方面对情境的注意的反驳需要我们像“大五”人格研究者那样从理论和数据上都得到一个稳定的人格结构。即,首先,从理论探讨和问卷编制上得到一个稳定的美德结构模型,而这个模型又能被基于词汇学假设的因素分析方法所验证。其次,这个模型必须具有一定的跨文化稳定性,亦即这个模型所包含的维度是稳定的,但是不同文化对不同维度的强调却可以是不同的。道德问题和文化密切相关,文化相对主义甚至存在于不少人的朴素信念中,因此,美德的结构也理应具有一定的跨文化稳定性。第三,用一种原型的方式,这个美德模型理应能被重复,也就是说人们在其民众心理学(folk psychology)水平上,也认可这一模型的存在。第四,比较道德榜样与普通人,应该发现他们在这一模型各个维度上的显著差异。
  另一方面,美德伦理学也必须看到情境主义在
  实证上所具有的问题。比如,首先情境是否真的对道德行为的影响比美德要大?可以使用元分析以及比较效应值的方法直接比较情境与美德的作用。
  其次,情境主义笼统地说情境是否混淆了不同情境之间的差异性?道德情境也理应被进行分类,并探讨不同道德情境对美德和行为的影响。一些心理学研究已经给出了一些概念框架,比如有研究者将道德分为三个方面,即关注权利、公正、正义、自由的自治伦理(Ethics of autonomy)、关注责任、尊敬、忠诚和相互依赖的社会伦理(Ethics of community)和关注纯净、圣洁和精神本质的宗教伦理
  (Ethics of divinity)瑒瑠。这一理论在最近被扩展为五种不同的道德领域,即伤害/关怀(harm/care)、正义/互惠(fairness/reciprocity)、内群体/忠诚(ingroup/loyalty)、权威/尊敬(authority/respect)和纯净/圣洁(purity/sanctity)瑒瑡。这五个领域即可以表征五个领域的美德,又可以被用以表征五种不同的道德情境条件。第三,重视情境与美德的交互作用研究,尤其是具有美德者对道德情境的选择、适应以及主动改造。
  由心理学学科的发展经验不难假设,如果美德
  伦理学家使用了实证武器,那么情境主义者必然难以坚持其攻击,而最终妥协并发展成为一种新的美德心理学的思想,这既能解决争端,也能丰富伦理学的知识宝库。
  注释
  ①Anscombe,E.“Modern moral philosophy.”Philosophy33(1958):1-19;徐向东:《美德伦理与道德要求》,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1页。
  ②Stocker,M.“The schizophrenia of modern philosophy.”
  Journal of Philosophy73(1976):453-466.③Doris,J.Lack of character:Personality and moralbehavior.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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