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中心会合性原则。我们在选择质料作议论文的论据时,第一个最根基的要求就是所选的论据必然要牢牢地环绕中心论点,所选的论据的中心必需能为中心论点处事,一句话,就是所选的论据的中心必需包括有这篇议论文的中心论点所包括的内容。
二是典范性原则。所谓的典范性原则,就是在写议论文时,在选择论据时,要尽大概选择那些有代表性的,最有说服力的论据,其它普通的论据尽大概的罕用。这个典范性有一些问题要说明,就是这个典范性是相对的,好比某个论据是较量有代表性的,但是因为在同一篇文章里利用的人太多了,它就没有谁人“典范性”了,这就汇报我们一个原理:要尽大概制止“撞车”的环境;别的一个问题就是有一些生僻的论据,是很多人都很少知道的,固然它也很典范,但它缺乏一种“共知性”,没有代表性,所以其可信度也是不太抱负,因此,不要觉得人们是罕用的论据它就具有典范性。
要写好议论文,最要害的一步就是如何利用论据证明中心论点。一篇文章,假如没有足够的论据来证明中心论点,就算概念很光鲜、很新颖,议论十分精彩,也不能让读者信服。有些学生写议论文时,固然在文章傍边罗列出很多论据来证明中心论点,但是文章照旧缺乏足够的说服力,这是为什么呢?较量普遍的原因是,在选择论据时没有遵循须要的原则,那么,我们在写议论文时,在选择质料作论据时,应该遵循什么原则呢?
三是充实性原则。一篇议论文,要有足够的说明力,没有足够的论据是不可的。有些同学在一篇1000多字的文章里只举了一个论据,并且在论述论据时叙的又太多了,阐明议论的就几句罢了,这样的议论文是没有几多说服力的。而有些同学,固然有了很多论据,但只是“堆放”罢了,而没有举办有效的阐明议论,这样的论据也不能算是富裕。因此,一篇议论文的论据至少要有三四个典范的论据,而且作有效的阐明议论。而假如用的比拟议论或罗列论证法,七八个论据也不算多,但在论述时要简捷一些,而重在多阐明议论一些。总之,一篇议论文没有足够的论据来论证中心论点,是达不到令人信服的目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