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大自信”不是盲目的自信,而是奠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认识的基础上。在经历了20世纪下半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波澜曲折的历史变奏之后,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知方面,终于可以进行一些初步的凝练,如:从存在形态视角定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道路自决、理论自觉和制度自信的统一;从时间视角定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后发性与超越性的统一;从历史尺度视角定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等。由此,不仅可以获得一种新的认知高度,而且更能透视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的深层意蕴。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道路自决、理论自觉和制度自信的统一
从存在形态视角定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道路自决、理论自觉和制度自信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决、理论自觉和制度自信,分别从实践、理论和制度三大存在形态之统一的高度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构成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坚实精神支撑。
道路自决是中国人民对其所选择道路历史合理性的科学判断和选择能力,表征着在道路问题上的觉悟和觉醒。道路问题对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至关重要。道路自决意味着,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活动中,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基于对国家、民族命运和自身幸福诉求的关切,形成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主和自决,这就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自主地开辟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并取得了胜利,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奠定了基本前提;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续做好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结合”文章,基于对当时中国国情的自主考量,创造性地开辟了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奠定了制度基础;在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艰辛探索,虽历经曲折但为后来的发展提供了深刻的经验教训;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继续做好“结合”文章的过程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成功地开创和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语境下,以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反复强调“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1]24,而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决的自然逻辑延伸。
理论自觉是指中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真理性的认知和把握,表征着在理论上的清醒认识和担当。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漩涡中挣扎,后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终于选择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的理论武器,深刻认识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对于挽救民族危亡,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价值和意义。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依靠着自主探索的精神,创立了“毛泽东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大理论成果,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在理论上自觉建构的主体意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依靠着高度的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有“特色”才有吸引力,有“特色”才有生命力,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探索到了更加主动、自觉的时空境界。在新的历史语境下,以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续以高度的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新征程中,形成了包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国梦”在内的一系列新思想、新判断、新举措,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的自然逻辑延伸。
理论聚焦徐艳玲:不懈探索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制度自信就是中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肯定和信任,表征着制度上的高度认知和认同。中国共产党人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制度特征,进行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初步设计和实践。在以后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建立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及其相应的体制。在新的历史语境下,以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和体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1]12-13制度自信,就是对这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及其相应体制的特色和优势以及正当性、合理性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习近平强调,“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我们的制度必将越来越成熟,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将进一步显现”[2],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自然逻辑延伸。
综上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是道路自决、理论自觉和制度自信的统一。其中,道路自决是实践基础,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把握;理论自觉是思想基础,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真理性肯定;制度自信是制度基础,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认同。道路自决、理论自觉和制度自信是紧密相连的内在的有机统一体。它们具有“共同的价值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共同富裕、公平公正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共同的实践基础,即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实践;共同的目标指向,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3]道路自决、理论自觉和制度自信的实质就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