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微信公众订阅号为代表的网络媒体促成了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传播格局,由此形成了传播领域的种种“新常态”,但随之而来的传播乱象也层出不穷,传播信息过载、传播内容存在的侵权、欺诈和虚假信息是微信公众订阅号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微信公众订阅号需要建立一个传播管理系统,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综合管理,形成从源头到发布过程再到发布后的动态监管机制。微信公众订阅号的传播管理主体有三类,即传播平台管理主体、内容传播管理主体和订阅反馈管理主体,分别承担不同的管理职能。微信公众订阅号传播平台主要担负账号认证、账号行为规范和平台功能设置的管理;订阅号传播内容的管理主要涉及新闻资讯、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信息的管理;订阅号传播终端的管理主要是对用户评论和用户分组的管理。从管理流程的角度看,微信公众订阅号传播管理的运行实施发布把关机制、过程监测机制和后续处理机制。微信公众订阅号的不同传播管理主体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建立综合治理的微信公众订阅号传播管理机制。目前,我国微信公众订阅号的传播管理已初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微信公众订阅号的传播信息量大、传播分散、把关的弱化和转移等传播特点,给对微信公众订阅号的传播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账号认证管理不严、不良信息传播泛滥、侵权行为频繁发生等问题屡屡发生。必须加强对微信公众订阅号的传播管理,严格落实账号认证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把关机制,明确侵权责任承担,不断改进和完善微信公众订阅号的传播管理。 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