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预算管理体制,对年度财务目标进行统筹安排
每年初根据产量及以前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当年的销售收入、采购量、采购额、目标利润、各种费用、税金、现金净流入进行预测,并根据生产淡旺季分解至月度和相关责任部门,以便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控制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在对销售收入进行预测时,不仅要根据产量预测材料、零部件等采购品销售收入,对于由采购业务衍生出的仓储收入、仓库租赁收入也不能忽视;集采部门的利润主要是由企业的内部转移价格与采购成本的差额形成,根据生产部门领用情况,不同的采购类别加价率也不一样,在进行利润预测时应注意准确运用内部转移价格政策。
二、参与采购付款条款的制定并对采购合同的结算条款进行审核
一般情况下采购合同的结算条款往往是采购业务部门与供应商谈判协商的结果。在集采模式下,采购量大,采购品种多,运用这种方式确定结算条款经常会出现同种类别、同种质量等级的采购品由多家不同的供应商供货,结算条款却差别很大的现象,造成财务管理对付款结算控制的缺失。由于集采对资金需求很大,合理确定付款结算条款、充分利用负债经营有利于企业减少资金占用,节约财务费用。财务部门应该对所有的付款结算条款进行梳理,对同一种类别的采购物资的付款结算条款进行比较,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在同采购业务部门进行协商的基础上原则上选取结算周期最长的结算条款作为结算标准,并要求同一种物资类别的供应商结算条款保持一致。各种物资类别的结算标准确定后,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财务部门应按照确定的结算标准对付款条件进行审核,避免实际执行时出现偏差。
三、对采购价格进行管理并监督采购价格的执行情况
采购业务部门通常采用招标、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在招标采购中,财务部门应对评审过程中价格因素所占比重进行审核,防止价格因素所占比重过低,出现同等质量的产品报价低的供应商被淘汰,报价高的供应商反而中标的现象。在比价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报价表和谈判记录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比价采购的相关资料能够支撑最终确定的采购价格。在报销采购发票时需对发票价格进行审核,发票结算价格应与采购合同价格保持一致。
四、加强付款管理,规范付款办法和流程
由于集采供应商众多,付款需求大,付款业务增加了资金管理的难度,同时也容易因职能优势滋生腐败现象,因此有必要对付款流程和办法进行规范,一方面增加资金管理的可控性,另一方面减少付款过程中的主观操作空间,使供应商得到公正对待。1.
支付的货款必须是根据采购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已到付款期的货款,对于尚未到期的货款或已到货但未进行财务结算的货款不能支付;2.由于大多数供应商都有1-3个月不等的结算周期,所以每月初即可算出至本月末应支付的到期款,这样有利于对资金进行统一安排。3.如果筹集的资金不够足额支付所有供应商的到期款,那么应该确定付款比例,即以当月到期款为基础将能够支付的资金在供应商之间进行分配,分配的原则是同一类别采购物资的付款比例应该一致。4.对于预付款业务和应付款业务分别确定付款审批流程。5.建立预付款的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清理预付款。
五、加强存货管理,控制库存总量,优化存货结构
财务部门根据各类物资的保供能力确定需要建立库存的类别、数量金额和账龄,并将存货指标下达给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在确定存货的类别、数量和账龄时不仅要向采购业务部门了解该类别物资的供应情况,还应该了解该类物资的生产需求情况,确保建立库存的必要性,将资金占用降至最低。对于超指标的存货,及时提示采购业务部门进行处置,防止形成呆货或出现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
六、强化内部控制,减少舞弊风险
要对管理的关键环节进行识别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比如报销发票时要确定发票上记载的采购物资是否签有有效的采购合同,是否有仓储部门确认收到该物资的有效记录,质检部门是否已确认符合质检要求等,财务部门应该对控制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以确保内部控制得到了有效执行;严格执行职务分离制度,比如审核付款人员与付款人员相分离,记录应付账款的人员与出纳人员相分离。
七、加强财务基础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保证财务输出信息的质量,避免因错误的财务信息造成决策失误导,致不能及时保供影响生产或货物积压。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往来账,传统观点认为采购方作为债务方不必主动核对往来账,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往来账目清晰有利于采购业务的顺利进行,同时也避免因往来账有误给企业造成损失,比如记账有误就有可能导致多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