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这是党中央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新途径,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新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部门化问题,既是继承发扬党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优良传统的迫切需要,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必然要求。为深入了解目前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干部部门化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打破干部部门化的对策建议,我们先后对安徽省第七期和第八期省直机关处级干部轮训班、省委党校第六十一期市厅级干部进修班开展问卷调查,共计发放问卷400份,回收316份(回收率79%),在被调查者中年龄35岁以下、36—40岁、41—45岁、46—50岁、51岁以上分别占0.00%、3.48%、13.60%、32.27%和50.65%,中专以下、大专、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分别占0.00%、6.33%、67.73%、24.36%和1.58%,厅级、处级干部分别占15.82%、84.18%;所属省直机关77.84%、市直机关4.74%、县直机关0.00%、事业和企业单位16.79%、其他0.63%,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我们还在安徽省省直机关和有关市直机关中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个别访谈,获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通过对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参阅相关文献资料,针对我省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干部部门化问题进行了研究与思考,形成了本研究报告。
一、当前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存在着部门化的突出问题
干部部门化是当前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它包括干部选拔任用部门化、党委和政府部门干部因缺少岗位交流而导致的部门化两个方面。本文主要针对干部选拔任用部门化进行研究。所谓干部选拔任用的部门化,主要是指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制定的选人用人程序、选人用人行为及其结果更多偏向上级党委各职能部门,也即是说上级党委各职能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等)干部选拔任用的出路更多、安排的更好,这种把干部选拔任用权转化成部门私权的现象,实际上就是干部选拔任用权的部门化。近年来,安徽省委牢牢把握党管干部原则和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不懈推进干部制度改革,为解决一些党委主要职能部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部门化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在促进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其中一些做法为打破干部部门化提供了良好契机和有利条件,产生了比较好的社会反响。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受访者比较关注干部选拔任用的部门化问题,七成多受访者对我省打破干部选拔任用的部门化所做的尝试满意度较高,三成多受访者对近年来我省打破干部部门化方面工作作出了肯定性评价。但是,我们也看到,一些地方党委主要职能部门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干部选拔任用的部门化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一些上级党委主要职能部门主导着由其管理的相应的系统干部的选拔任用。我们党坚持和实行的是党管干部的原则,党委的主要职能部门,大多管有一个系统或者叫“口”,如组织系统、宣传系统、政法系统、统战系统等。通过调研我们看到,干部选任方面的“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问题主要存在于一些党委系统。在这些系统内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基本上都是由管理它的相应的部门来主导的。问卷调查印证了这一说法,43.35%受访者认为“上级党委主要职能部门主导着由其管理的相应的系统或者叫‘口’的干部选拔任用。”受访者“认同”与“基本认同”“干部选任方面的‘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问题主要存在于党委系统的说法”分别占13.92%与47.46%,两者之和为61.38%,而“不认同”与“说不清”分别占20.56%与18.03%,两者之和仅占38.59%。
2.一些在上级党委主要职能部门工作的人总是比在别的部门和单位工作的人多一些被选拔任用的机会。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4.87%的受访者认为存在这一问题。在访谈调研时,有的同志说当年大学毕业时同届同学与自己分别被分配到上级党委主要职能部门和所属系统单位工作,目前自己在所属系统单位的处级岗位上,而同届同学已经坐到了厅级岗位上,少数同届同学已经是副省级职位,这固然与每个人的能力、机遇等因素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与同届同学在上级党委关键部门工作不无关系。因为在上级党委职能部门工作拥有丰富的政治资源、过硬的各种关系,得到提拔晋升的机会多,照顾安排的渠道广。问卷调查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现象的存在,受访者在回答“您所在的系统存在这种现象吗?”认为“存在”、“部分存在”和“大部分存在”的分别占43.35%、40.18%和7.59%,三者之和占91.12%;认为“不存在”仅占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