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产业的蓬勃发展为出版机构和图书馆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给图书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数字出版机构正在从资源、用户、技术、服务等多方面与图书馆展开竞争,同时,出版资源的数字化也推动了不同类型的数字出版机构与图书馆在学术、教育、文化等多个领域展开合作。无论是图书馆还是数字出版机构都希望在数字出版产业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 数字出版产业链及其结构数字出版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是衡量一个国家数字出版产业是否成熟的重要表现[1]。数字出版产业链是指由各类数字出版关联企业所组成的数字出版机构联盟,联盟之中的各企业以数字出版价值链为基础的,互相之间具有追加价值关系。由此可见,数字出版产业链是由各类独立发展却又相互联系的数字出版机构组成,各类数字出版机构在产业链条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动了数字出版的发展。数字出版产业链的基本结构可以分成上、中、下游3个部分。位于产业链上游的是数字资源内容提供商,数字出版产业链中游包括的整合数字内容资源的平台商和数字出版技术提供商,数字产品和终端的销售商位于产业链的下游[2]。
2 数字出版产业链中数字出版机构的类型与传统出版机构的界定和组成相比,数字出版机构类型多样、范围广泛。笔者认为,凡是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数字出版产业有关联,就可以被界定为数字出版机构。从数字出版产业链的角度,可以将众多的数字出版机构划分为内容提供商、平台运营商、技术开发商和终端分销商。
2.1 内容提供商内容提供商是数字出版产业中的核心机构,其拥有海量的内容资源,位于数字出版产业链的上游。这类数字出版机构主要是通过销售数字化内容来获得赢利。因为出版的价值最终是通过出版物的内容来实现的,所以数字内容资源是各类数字出版机构的基本资源和生产条件。其实作者是最基本的数字内容提供者,但因其影响力有限,且往往需要借助一定的出版机构实现数字化出版,所以本文中的数字内容提供商主要包括:经过数字化转型后的传统出版机构和为出版市场提供海量素材的网络原创文学。
2.2 平台运营商平台运营商构筑了一个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将大量的数字内容资源整合到该平台上,并可以实现数字内容资源和服务的增值,最终以数据库的形式将数字化内容传递给下游的读者,便于读者检索、阅读和下载。平台运营商连接上游的内容提供商和下游的数字产品分销商以及最终的读者用户,处于数字出版产业链的中游位置,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各类平台运营商主要是通过收费下载阅读和网站广告来获得赢利。目前,发展比较好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数字化期刊群,例如中国知网、Elsevier Science Direct数据库等;二是网络原创文学平台,如盛大文学;三是手机阅读平台,如: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基地;四是综合类门户网站平台,如新浪网。
3 技术开发商技术开发商引领了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正是这些掌握数字出版技术的机构率先开展了数字出版的实践,事实上,这类技术开发商成为早期数字出版的王者,例如亚马逊、谷歌等。技术开发商通过数字技术、版权技术、信息技术、技术人才输出等方式参与数字出版,是最早涉足数字出版领域的力量之一。数字出版离不开技术,理论上来看,技术开发商位于数字出版产业链中游,通过技术,将上游的数字化资源传递给下游的用户。但技术开发商又不仅局限于产业链中游,在整个数字出版产业链中都可以看到技术开发商的身影,例如方正公司就定位于提供数字出版技术解决方案,其面向的是整个数字出版产业。上游的内容提供商、中游的平台运营商、下游的终端分销商都离不开技术开发商的支持,同时,它们中的很多机构本身就是技术开发商。
2.4 终端分销商终端分销商位于出版产业链下游,通过终端分销商将最终的数字产品传递到消费者手中。终端分销商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数字终端设备制造商;另一类是数字产品经销商。数字终端设备制造商同时又是典型的基于技术的数字出版机构,通过制造和销售数字阅读设备获得收益。读者一定要借助一定的数字阅读设备才能阅读使用数字内容资源。数字产品经销商直接销售电子书等数字出版物,例如网上书店。从图书馆在数字出版产业链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可以将图书馆可以看做是数字产品经销商。随着数字出版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数字出版机构已经不满足于仅局限在技术、内容或平台领域的单一发展,纷纷在数字出版产业链条上拓展新的业务,努力向实现集技术、平台、内容服务于一体的数字出版综合运营商迈进。
3 数字出版机构与图书馆合作的必要性分析
3.1 数字化阅读的需要数字化的阅读环境引导读者阅读观念的变化,读者的阅读动态又影响着出版机构和图书馆业务开展。数字出版机构和图书馆所提供的数字资源和服务存在着交叉重复的问题,但同时又各具优势。因此,两者应该相互沟通,有效解决数字时代出现的新问题。数字出版应该吸收图书馆领域专业信息理论对数字内容进行重新组织和处理,实现可以分类,标引,检索数字内容,实现内容的分类提取和主题划分,根据读者的要求和兴趣提供个性化服务。图书馆要跟上数字出版的步伐,必须更新理论观念和管理方式,适应数字化发展。
3.2 统一技术标准的需要目前,在数字出版领域存在着严重的技术标准不统一现象,各类数字出版机构与图书馆之间由于使用的标准不同,其生产的数字产品格式多样[3]。数字化格式的不统一给信息的存储和转化带来了很多不便,对数字市场的推广,业务的开展增加了负担。解决文档格式不统一、文档转换、版式标准化不仅需要强大的技术作支撑,更需要数字出版机构和图书馆在使用阅读软件和阅读器问题上达成共识,推出一种互相兼容,统一的行业标准。通过合作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还需要数字出版机构和图书馆行业的共同努力。
(节选)